功以才成,业由才广。自科教融合以来,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大力实施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坚持“人才优先发展”理念,坚持“引进和培养并重”,不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,提升人才服务质量效能,努力构建支撑校(院)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体系。
强领导、建机制,打好人才工作根基
成立由校(院)领导、有关部门(单位)负责人组成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校(院)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才工作部,负责校(院)人才工作的日常管理,严把人才入口关和政治关。压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,明确各单位人才专办员,确保“一把手”亲自抓、“明白人”专职干,努力在全校(院)形成浓厚的人才意识和氛围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勇于自我突破,逐步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快速成长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、人才作用发挥明显,科学、规范、高效的山一大人才工作体制机制。
自科教融合以来,结合校(院)人才队伍现状及事业发展目标,先后制定了《人才引进(提升)计划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人才引进评定工作流程》《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》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》《科技创新中心PI制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使人才引进、管理及服务工作有章可循、规范有序。
明目标、宽渠道,提升人才引进精度
在全面梳理校(院)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的基础上,结合省委巡视整改、“双高”项目实施、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等工作要求,努力打造以“新医科”为主体,“医学+”为特色,符合校(院)事业发展需求的学科群。根据学科群建设需要,精准引进、培育高层次学科带头人,着力打造以领军人才为“塔尖”、拔尖人才为“塔身”、骨干及青年后备人才为“塔基”的人才“金字塔”。以“金字塔”模型为目标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工作,如积极参加“海洽会”“青年学者泰山国际论坛”等活动;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平台签订工作协议,扩大宣传,提升校(院)影响力;建立意向人才信息库,将各渠道收集的优秀博士信息共享给各单位,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需求主动接洽,提高人才引进精准度。实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,对拔尖及以上层次人才采用同行专家函评+会议评审模式,对骨干人才采用本人答辩+会议评审模式,对青年后备人才将评价权限下放给各学院(单位),提升其选人用人自主权。坚持“不求所有、但求所用”,综合运用各项政策,柔性引进领军人才为校(院)做出实质性贡献。引进海内外优秀博士超过500人,为校(院)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。
定规划、重支持,强化人才推荐成效
有序开展各类人才推举工作,聚焦优秀人才,制定个性化成长方案,按照“缺什么、补什么”的原则给予重点支持,从科研条件、经费、研究生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,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打造宽阔平台。各类人才勇于冒尖的内生动力极大提升,获得各类高层次人才称号153人次,其中入选国家万人计划2人、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(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)3人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、全国优秀教师1人、“长江奖励计划”特岗专家1人、“长江奖励计划”青年学者1人,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1人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9人、齐鲁和谐使者1人、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1人、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1人、济南市拔尖人才2人、齐鲁卫生健康领军及青年人才99人,获省高校青创人才团队6个。同时,紧抓当前“回流”时机,大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,工作成效显著,人才工作部在省教育厅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报告。
建平台、强宣传,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
2019年11月,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,校(院)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。2020年1月,制定了《校(院)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》,开启了校(院)独立招收博士后工作的新征程。2021年3月,结合国家博管办新政策要求,进一步修订《校(院)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》,聚焦招聘优秀全职博士后,提高博士后基础年薪,追加导师工作补助,扩大了博士后遴选范围,提出了博士后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费匹配,对外统一发布了博士后招聘信息,征集了扩大范围后的博士后导师信息;拟定了博士后导师课题组招聘公告,借助各类平台推广宣传,尽快扩大校(院)博士后招聘规模。截至目前,新招收博士后38人,其中统招博士后21人,在站博士后申报国家基金、省基金和博士后资助项目等30余项。
强意识、促氛围,完善人才服务保障
落实校、院两级工作体系,强化人才工作意识,提升“人才第一资源”“人才优先发展”工作氛围。在为人才提供良好科研环境、薪酬待遇的基础上,加强对人才的聘后管理。完善了年度考核、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制度,注重对其履职能力、发挥作用的考核,实现人才能上能下,人才计划能进能出。为进一步理顺校(院)实质性融合的相关流程,全面了解各单位人才需求,提升管理服务质量,不定期组织召开人才工作座谈会;深入各学院、附属医院开展调研,广泛征求各级人才意见建议;积极与各部门、各单位沟通协调,保障人才快速落地开展工作;明确各单位人才工作联络员和人才服务专员,组织人才工作培训班,为各级人才提供“店小二”式服务。
供稿:人才工作部